《干部、公务员法》和《职员法》:公务活动人才重用和待遇政策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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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VWORLD) -越南国会10月24日上午听取《干部、公务员法》、《职员法》相关法律草案修订方案的说明、意见采纳和整理报告,并就草案中存在不同意见的一些内容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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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对现行的《干部、公务员法》和《职员法》提出了11项政策,以消除该法的局限性和不足之处。

关于吸引人才进入政治体系工作的问题,国会法律委员会主席阮克定说:“国会常委会认识到,人才通常是一个非常广泛的概念,对于每个行业和领域,人才的标准和要求是不同的。因此,很难在该法中界定人才的概念。在《干部和公务员法》的范围内,请国会补充“有公务活动能力的人”概念以及制定人才重用和待遇政策。”

国会代表在全体会议上认为,在新形势下,特别是在2013年宪法、2015年《政府组织法》、《 地方政府组织法》生效后,《干部、公务员法》和《职员法》的许多规定存在不足,其中包括录用、吸引人才政策等需要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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