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主席陈青敏。 |
关于《规划法》,代表们认为,要规范各项国家规划之间的关系,确保可行性、一致性,解决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和障碍。与此同时,要重新向省一级授权,使之能更方便、更主动地审视和决定规划调整方案。
越南国会主席陈青敏表示:“修改后的规划法必须确保国家规划体系的连续性、继承性、稳定性和层次性;确保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计划的一致性;确保行业管理与国土管理有机结合;确保国防安全和环境保护;确保国家利益、地方利益和人民利益相协调,其中国家利益为最高。”
关于《招标投标法》,代表们建议考虑投资者和承包商的权利和责任,制定适当的规定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关于《公私合作投资法》,该法扩大了可采用公私合作方式进行投资的领域名单,同时降低了最低投资规模,以促进私营部门的参与。代表们认为,授权各级人民委员会决定10万亿越盾至30万亿越盾的投资项目是下放很大的权力,必须仔细研究和评估其影响。
当天上午,国会代表还分组讨论关于在侦查、起诉和审判某些案件时处理物证和资产的决议草案。下午,代表们举行全体会议,就《人民防空法(草案)》中存在不同意见的部分内容进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