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Vworld)- 胡志明市祖国阵线委员会2月26日举行会议,向1992年宪法修正草案提供意见。
关于生活权的第21条,与会代表认为,修正草案未作出明确规定,应进一步加以说明,因为这是十分重要的权利。
胡市观赏动植物协会副主席童文兼说:“我建议补充修改一些条款。原宪法说“所有颠覆社会主义国家的阴谋和行为”,修正草案删去了“阴谋”两个字。我认为,这是不妥当的。因为这样我们只能惩处同伙,而阴谋策划者、肇事者却不受到惩处。另外,有关人权的条款说“人人都有生活权”,这是不妥当的。因为这样刑法就要废除死刑。而根据目前的条件,不珍惜自己的生活,并践踏社会生活的人应该被去除”。
与会代表赞成继续肯定党的领导地位,以保障社会公平,满足全民愿望。陈东阿教授、医生说:“我认为,宪法应以越南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我国政治体制为基础,将我国政权体系以受到国际认可的法律形式明确下来。这样才能适应国家融入国际、国际形势复杂多变背景下的各种变化,并克服越共11届4中全会决议提到的不足”。
同一天,越南妇联在庆和省芽庄市召开妇女界会议,向1992年宪法修正草案提供意见。中部地区的70名妇女代表出席会议,围绕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方式、人权、公民权利、保护宪法等问题提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