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会代表认为,修改《高等教育法》旨在跟上和适应世界科技、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修改本法将有助于培养高水平人力资源,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融入国际要求。
与会代表建议,本法草案应明确私人教育中心相关问题,创造法律走廊,克服不足,深化并进一步具体研究,避免与其它法律重叠,使之符合当前法律体系。
河内市国会代表阮氏兰表示:“我想再次强调的是,第一,规划高校网络系统,使之能发挥效果和优势;避免在同一个地区成立过多高校,或开设过多同一个专业,导致劳动力剩余,浪费社会资源。本法也要具体规定一所高校可以在某个地方、地区成立的最基本条件。政府在决定成立一所高校之前要仔细考虑相关条件、特殊性、培训专业及其差异、预测人力资源需求和参照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等,以保障新成立的学校能良好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