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Vworld)- 越南13届国会5次会议5月28日上午分组讨论《消防法》修正草案和《企业法》第170条修正草案。
《企业法》修正草案第170条规定,本法生效前成立的外资企业可以重新注册,以按照《企业法》和相关法律开展经营活动。若不重新注册则按照投资许可证、企业章程和相关法律规定开展生产经营。
许多代表认为,在企业面临困难,政府的一些措施需要更长时间才能发挥作用的背景下,修改第170条十分必要。这可以立即解决与外资企业有关的问题,并给其带来经济效益。
关于《消防法》修正草案,许多意见认为,应明确规定家庭户主、个人和组织因过失造成火灾的赔偿责任。
下午,会议就《增值税法》修正草案进行讨论。与会代表表示,《增值税法》于1997年颁布实施。经过15年实施,3次修改补充,本法已真正落实到生活中,对社会经济各方面产生了积极影响,为促进产品生产和销售作出了贡献。
此次修订旨在完善有关税收的法律,提高企业竞争力,吸引投资。与会代表建议,此次修订要与2011至2020年阶段税务改革战略相衔接,并确保稳定性和长久性。
北(氵)件省国会代表杨光山表示:“草案要对缴税对象作出具体规定,同时朝着减少零税率和5%税率商品和服务类型的方向进行调整。这也是2011至2020年阶段税务改革战略中所提出的内容。草案也规定从2014年1月1日开始生效,到2020年采取统一税率。这将给企业落实各项税务规定创造便利”。
同一天,会议还听取《植物保护和检疫法》草案说明书和审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