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国安法令香港恢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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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VWORLD) -中国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6日在首次召开的香港国安委会议上会同国安委行使港版国安法第四十三条所授予的权力,为香港警务处维护国家安全部门等执法机构制定使用第四十三条所规定措施的相关实施细则。

林郑月娥重申,国安法是温和法律,只处理迫在眉睫的犯罪行为,强调国安法不仅没有制造恐惧,还令香港恢复稳定;而《实施细则》七项措施有清晰规定,“如果市民奉公守法,就不需要担心”。她表示,国安法条文并不严苛,并不存在市民会误坠法网的情况,也无削弱港人的人权自由,令“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对于有海外传媒认为香港国安法带来“香港末日”,林郑月娥认为实难以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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