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Vworld) – 几天来,中国多趟航班经过越南管理的胡志明飞行情报区时没有按照有关飞行安全的国际规定与空管机关联络。
对于中方此举,越南航空局局长赖春清1月9日表示,越南航空局已向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提交有关中国飞机违反该组织规定的文件。越南航空局建议该组织以负责总体协调的国际航空组织身份,采取措施和办法,避免各国进行威胁国际和地区航空安全的飞行活动。
赖春清强调,越南航空局将向近邻国家通报,共同配合,提出警示意见以及反对中国威胁航行安全的行为。
此前,越南航空局已向国际民用航空组织亚太地区办事处提交文件,通报此事。
按照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规定,航线最低高度可降至4000米。而中国飞机飞行高度5000至8000米,甚至有的航班在一万米高度飞行,隔断其他航线,也没有遵守有关飞行活动的国际规定,如:提前通知飞行计划、不与空管机关建立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