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且先进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于2018年12月30日对包括墨西哥、日本、新加坡、新西兰、加拿大、澳大利亚在内的提前完成《协定》批准手续的6个国家生效。凭借全面、高标、平衡的条款,《协定》将促进其成员经济体经济对接及亚太地区贸易、投资和经济增长。
《协定》涵盖7个条款和1个附录,基本上保留《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的内容,但允许其成员国推迟履行20类义务,旨在平衡成员国在美国退出《协定》情况下的权益和义务。上述义务涉及知识产权、政府采购、海关管理及贸易、投资、服务、金融服务、通信、透明化、反腐等方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