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任调查——国会行使最高监督权的新方式

红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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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Vworld)- 6月10日是越南国会历史上首次对由国会选举或批准的四十七名任职人员进行信任调查的一天,其中包括国家主席、国家副主席、国会主席、国会副主席、政府 总理、政府副总理等职务。这是一项重要政治事件,是国会监督活动的新进步,同时提高每位国会代表在推荐和选举德才兼备者担任国家重要职务中的责任意识。
    (VOVworld)-  6月10日是越南国会历史上首次对由国会选举或批准的四十七名任职人员进行信任调查的一天,其中包括国家主席、国家副主席、国会主席、国会副主席、政府 总理、政府副总理等职务。这是一项重要政治事件,是国会监督活动的新进步,同时提高每位国会代表在推荐和选举德才兼备者担任国家重要职务中的责任意识。
      信任调查旨在提高国会对国会选举和批准的重要任职人员进行监督的效果,这有助于接受调查者了解自己的被信任程度,从而更加努力工作、锻炼,提高自身责任感和工作效果。
      河内市国会代表丁春草认为,这是一项至关重要的政治活动。他说:“《1992年宪法》和《2003年监督法》规定,国会有权对由国会推选和批准的任职人员进行信任投票,但实际上未得到落实。此次是按照越共四中全会关于建党整党决议的精神进行信任调查。根据越南十三届国会四次会议颁布的三十五号决议,我认为,此次进行的信任调查是很有意义的一项工作。这样国会才能真正发挥监督作用,同时也要求每位国会代表本着对全国选民的责任感,客观评价任职人员,使其发扬优点,克服缺点。因此每位国会代表都肩负着重大的政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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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是国会首次进行信任调查,因此整个活动认真、慎重并严格依照有关规程和手续进行。
      国会办公厅主任阮幸福说:
“这是我们首次进行信任调查。如何保证客观和公正是我们十分关心的问题。国会要求接受信任调查者要就自己的工作情况、生活作风、道德品质等作说明报告。根据国会三十五号决议规定的信任调查程序,报告应提前二十天递交国会代表审议。除了报告外,国会代表也将参考国会民族委员会及其他委员会对接受信任调查者负责领域的监督报告。除此之外还要考虑任职人员的实际工作结果和民众意见。”
      在职能机关做好准备的同时,每位国会代表也主动研究,以良好履行作为全国选民代表的职责。
      富寿省国会代表杨黄香说:
“国会代表了解了很多信息,有的由国会常委会,有的由国会下属机关或政府下属机关提供,还有一些来自接受信任调查的官员或国会代表。我自己也是从不同信息渠道了解有关情况的。我将以高度责任精神对这些信息进行分析和处理,进而对接受信任调查者作出最客观、公证和忠实的评价。”
      开展信任调查和信任投票除了能提高国会对其选举和批准的任职人员的监督效果,也满足了选民的期待。
      芹苴市国会代表陈红深说:
“这是国会进行的第一次信任调查,所以深受选民关注并寄予厚望。我认为,全国选民的关注不会给国会和接受调查官员带来压力,后者可以通过国会代表的投票了解民众对自己的信任程度,从而调整生活和工作方式。”
      越南国会成立六十年后,首次对四十七名任职人员进行信任调查,将打开国会活动的新篇章,同时体现越南建设一支年富力强、深孚众望的干部队伍的坚强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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