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家主席提请国会批准两项联合国人权公约

Chia sẻ
(VOVworld)- 越南国家主席张晋创在越南13届国会8次会议今天上午的会议上作开场报告,提请批准《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并强调,批准这一公约是完成越南加入公约进程的手续。

越南国家主席提请国会批准两项联合国人权公约  - ảnh 1
越南国家主席张晋创在越南13届国会8次会议23日上午的会议上作开场报告

(VOVworld)- 越南国家主席张晋创在越南13届国会8次会议今天上午的会议上作开场报告,提请批准《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报告强调,联大于2006年12月13日通过的《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是国际上有关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最全面公约。越南于2007年10月22日签署该公约。批准这一公约是完成越南加入公约进程的手续。

张晋创说:“越南国家在此时批准该公约是非常重要的,旨在落实国家的承诺,为与各国、各国际组织加强人权对话与人权交流奠定基础。批准《残疾人权利公约》是越南在保护及促进残疾人利益方面的强烈政治承诺。这也是越南向国际社会申明自身关于人权尤其是残疾人权利观点的法理依据之一,其对越南担任2014至2016年任期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国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建议在批准《残疾人权利公约》时不设保留条款。

关于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报告强调,该公约是国际上有关人权的重要多边公约之一,体现人类追求世界和平的意志和愿望,希望尽早在社会生活中消除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

在批准公约时,政府提请国会对该公约第20条和第30条第一款提出保留。

关于公约申明,张晋创指出:“越南申明不直接采用联合国有关《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的规定。越南将按照越南宪法和现行法律的原则,基于与各国的双边或多边合作协议及对等原则落实公约的各项规定。越南也不把公约视为引渡的直接法理依据,如公约第8条第2 款所述。引渡制度将依据越南法律的规定,按照越南已签署或加入的引渡协定及对等原则实施。”

当天上午,国会听取《社会保险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接受、整理报告,并继续就草案中存在不同意见的一些内容进行讨论。(完)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