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8月3日向联合国递交的公函 |
据此,新西兰强调,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所有海上活动的法律基础。因此,海域划分活动要依据本公约,而各国对被划分海域的权利和责任也是由本公约规定和调整。
新西兰强调《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关于维护海上自由的规定,认为,世界所有国家、所有地区都是这些自由权的适用对象。新西兰表示,对东海提出的所有“历史性”权利都没有法律依据。这也是2016年仲裁庭东海问题仲裁案裁决的部分内容。
新西兰在公函中也表示,荷兰海牙常设仲裁法院(PCA)仲裁庭2016年就东海问题仲裁案作出的裁决是最终裁决,对任何一方都有约束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