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本着和平和尊重法律原则行使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 维护国家领海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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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VWORLD) -越南外交部发言人黎氏秋姮7月16日就近期东海局势答记者问时指出,越南曾多次强调,我国拥有符合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对东海各个海域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因此,外国在越南海域的所有活动都必须遵守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越南法律的相关规定。
越南本着和平和尊重法律原则行使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  维护国家领海完整 - ảnh 1 越南外交部发言人黎氏秋姮

外国未经越南允许在越南各个海域开展的所有活动都是无效的,且侵犯越南海域,违反国际法,其中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越南的一贯主张是坚决、坚持以符合包括1982年《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的行动,与侵犯被确定为符合该公约规定的越南海域的任何行为作斗争。越南十分重视和平、友谊、合作和善意,并愿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与分歧。

在此基础上,近年来,越南已配套采取和平方式,解决争端;要求有关各方尊重越南海域,以及越南在本国海域的合法权益,同时不采取使局势复杂化的行动。越南海上执法力量已经和正在本着和平和尊重法律原则行使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以维护本国领海完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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